全国同城空降快餐群-51pcmc品茶论坛,附近学生200元随叫随到郑州,附近约24小时随叫随到

您好!欢迎访问东莞市科尚环保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东莞市科尚环保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37 9876 5841
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37 9876 5841

环保问答

两个产生VOCs的工序(喷漆及印刷工序)合并处理的问题

基本情况:企业设置有两个产生VOCs的工序(喷漆及印刷工序),环评批复中显示企业设置有两个排气筒,喷漆工序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印刷工序参照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可实际上企业将两个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合并一套处理设施处理,只设置一个排气筒。

问: 检测的时候是否仍需用分开对两个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检测?还是合并一起检测即可?如合并检测,应该按哪个标准进行检测?

答:可参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第10.3.5条款,该标准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性排放标准。第10.3.5条款:“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并执行相应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对混合后的废气进行监测,则应按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严格的规定执行”。

标签
分享: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137 9876 5841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银贵路6号
环保业务
东莞环评办理
环保管家服务
废气处理工程
污水处理工程
隔音降噪处理
关于科尚
科尚简介
业务范围
荣誉资质
企业优势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科尚动态
环保资讯
环保问答
环评公司
环保公司
环保设备
活性炭吸附箱
喷淋塔净化塔
催化燃烧设备
生物除臭设备
废气处理设备
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
137 9876 5841
kshbjs@163.com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银贵路6号
[ 扫一扫关注我们 ]
Copyright ? 2023 东莞市科尚环保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 网站地图 | 粤ICP备2023025504号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速告知 | 网站声明 |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方式

137 9876 5841

微信扫码